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9-11-27 15:55: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办联系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如下:军安小区承建于2000年,系当时洛阳市较大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是洛阳市政府为了解决洛阳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所建设的安居项目小区。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造成了小区前期规划并未建立符合现在停车条件的场地。但在建设二期项目时,从规划上已经调整,小区建设了大型的地下停车库,可以容纳550辆机动车。但截止目前,经过物业公司近十年的宣传,入库车辆仅有360多辆,还有大量的地下车位空置。很多业主以车库不在自己家楼下为由,拒绝入库停放车辆。小区所在辖区的相关主管部门也多次进小区对小区沿路停放的车辆作出过安全提示,但收效甚微。对小区沿路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采取张贴提示的方式告知业主不能占道停放,为此,几乎每天都有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理由是:“小区是我们大家的,我们想停哪儿停哪儿”!!! 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公司也会继续加大力度宣传消防通道被占用的危害。另外,随着涧滨南路的即将施工,政府考虑到小区的实际情况,区委计划把小区的部分道路拓宽,以解决小区的停车难的问题,到时,问题会得到有效的改善。 2、关于暖气的问题,军安小区属于市政供暖,供暖系统和设施依据供暖条件均为铸铁悬挂式采暖器。依据房屋构建和供热条件,均不具备铺设地暖的条件,故,物业为了房屋安全及相邻业主的人身安全,杜绝安装地暖。在业主入住签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有约定:“业主安装地暖的,不予供热”。在实际操作中,有个别业主,私自安装地暖,在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后,多次找到物业公司,愿意承担安装地暖造成的一切后果,并经双方协商,业主申请,愿意承担因安装地暖造成的因供热面积增大所增加的暖气费用,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缴纳了双方协商好的费用。若非此,地暖是不予供热的。我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做好解释工作,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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