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是不是政府只负责制定法律法规,就不用执行呢?
在我看来恐怕确实如此。
第一,低速电动车。低速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这个没有异议吧?机动车按照规定必须悬挂号牌,持相应驾照。请问低速电动车有吗?既然没有凭什么上路?而且上了路随意变道加塞闯红灯,即使交警面前过也鲜有被拦的!
第二,违规遛狗。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制定出来好多年了,河南省也出台相应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白天不能遛狗,遛狗必须用狗绳,一家只能养一条狗,狗的品种也有限制,而且商场、学校、公园、饭店等场所不能进?可实际上呢?哪个公园白天不见狗?哪个小区白天没有狗?遛狗用绳的有一半没?违规遛狗从民警面前过的时候有人被劝阻过吗?只有被投诉才不痛不痒的上门和稀泥!
第三,限行。全市只要没监控的地方,限行车辆从交警面前过,也没见有拦截的!新修的王城大道快速路,多少人呼吁不限行,公安局的官方回复既然是属于限行区域,那为什么不执行呢?监控装了好几个地方,都是摆设吗?还有927交通广播公然说快速路不限行,难道一个广播台可以挑战执法部门吗?
还有区政府颁布的限行,凯旋路单双号限行有处理过闯限行车辆吗?
第四第五.......................
法律法规不管合理不合理,既然制定出来,就应该执行。如果觉得不合理,按照程序修改后公布。
而不是有法不依,从不执法!
真心请执法部门重视起来,法律法规不是摆设,不要把他们变成摆设,否则还能有多少人守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12-03 11:31:11
根据您描述的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凡在国家工信部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均可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反之,无法办理机动车号牌。由于我市关于低速电动车的管理规定尚未发布,故公安部门无权禁止其上路。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对此类车辆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亦会加强查处力度,规范其行驶。
2、关于养狗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在公园、广场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对违法携犬进入公园、广场行为进行查处,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和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查处,公安局对养犬、溜犬不牵绳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民警将进一步协调物业等相关部门对不牵绳溜犬者的行为进行处罚。
3.针对限行规定,交警部门采取路面执法与监控抓拍共同查处的方式,依法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且王城大道快速路在限行范围内,监控设备已安装到位,若有车辆执意违法,我们会依法查处。此外,交警部门并未接到关于凯旋路单双号限行的通知,也并未发布过该路段单双号限行的公告,若您对此有什么疑问,可咨询发布单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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