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月份申请提前还贷款!10.25号批复!但由于业银行滨河南路支行管二手房贷款批复人员的失误!忘了通知本人还款!一直到11625号我自己去银行问,他本人才想起来!!!造成我再多付一个月的利息6217元!!!这种行为找银行后无人处理!!!!这种队客户不负责任的态度!造成客户损失的行为!有谁来监管
回复部门:农业银行 2019-11-26 11:03: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农业银行的关注!
客户10月23日向我行尚姓客户经理申请提前还款,按照购房借款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的约定办理。客户昨天找尚经理领取提前还款申请表,且截止目前客户尚未将所需还款资金存入还款账户。我行客户经理不存在失职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农行的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