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11-11 09: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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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扣款日之前,在贷款还款账户存足应还金额,以免产生逾期。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及配偶连续6个月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委托人,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借款人应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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