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因为颈椎问题在学校突然晕倒,送到孟津县人民医院就诊,因为之前在洛阳市正骨医院治疗过,所以和家人直接送来洛阳市正骨医院办理了住院治疗,当时就被告知新农合办理需要转诊证明,以为很简单,住院第二日就让我爸爸回去办理,证件带齐后到医院却被告知不能开具转诊证明,因为妹妹当时晕倒爸爸并不在家,他并不认识孟津县人民医院当时给妹妹问诊的医生,只知道科室和姓氏,就直接找了当时科室的主任,结果是各种理由推三阻四,一会儿说没有在医院住院不能开,一会儿又说治病这种事牵涉众多,转诊证明不能随便看,爸爸跑了两次依然是没有开好,我就想问既然有这个规定,不是应该双方医院配合的吗?每天肯定不止少数的顾客来洛阳就诊都是要遭受如此待遇吗?,有的甚至不会到孟津县医院就诊就直接来洛阳的,那开个转诊证明岂不是更牵涉众多了,老百姓本来看个病就难,为何要难上加难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10-30 18:04:35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转诊证明问题,经孟津县卫键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市”的就医格局。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8年11月,孟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孟卫〔2018〕215号),规定向上级医院转诊标准为:1、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病例;2、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3、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经查,您所反映患者病情不符合向上级医院转诊标准,孟津县人民医院无法给患者开具转诊证明。如存在《转诊证明》涉及到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电话:0379-60217900。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mjxwjw 2019-11-01 20:05:13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转诊证明问题,经孟津县卫键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市”的就医格局。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8年11月,孟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孟卫〔2018〕215号),规定向上级医院转诊标准为:1、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病例;2、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3、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病例;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病例。 经查,您所反映患者病情不符合向上级医院转诊标准,孟津县人民医院无法给患者开具转诊证明。 如存在《转诊证明》涉及到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电话:0379-60217900。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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