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10-30 18:00:37
网友:
您好!关于网民反映的麻屯供销社房子过户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诉求人如《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双证齐全可正常办理相关不动产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相关规定,诉求人可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如《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权利性质是划拨土地的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土地平面图以及买卖双方的个人资料到县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窗口办理过户。也可拨打不动产窗口电话0379-67909577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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