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9-10-23 09:19:29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指导 发〔2016〕20号)的规定: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关于上户口罚款问题,不属于我委管辖范围之内。如需咨询生育政策性问题请打电话:68369535。 伊川县卫健委 2019年10月23日
按照《洛阳市办理户口工作规范》要求: 1、6岁以下出生登记 所需材料:(1)父母结婚证(未婚生育的不需提供);(2)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和身份证;(3)《出生医学证明》。 伊川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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