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患强直性脊柱炎二十余年,各种药物都控制不了病情,只有打益赛普有效,今年在药店购益赛普时,可以报销一定比例,为什么现在特殊门诊在医院益赛普不能报销,必须住院才行,特别门诊本来就是长期慢性病,长期住院也不现实,应该充许益赛普报销,增加益赛普在特门中药品目录,请各级领导体谅患者痛苦,为百姓减轻看病负担,谢谢。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19-10-16 15:10:13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益赛普药品是否在特殊门诊强直性脊柱炎报销范围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用药范围严格执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洛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的通知》(洛人社[2012]115号)的相关规定,强直性脊柱炎用药范围为:“肾上腺皮质激素及性激素类药;(西药)免疫抑制剂;(西药)解热镇痛及非甾体类抗炎药;中成药:祛风通络剂、祛湿剂,限一种;其他药物:沙利度胺、甲氨蝶呤、青霉胺、氯喹、羟氯喹、柳氮磺胺吡啶”。益赛普为生物制剂不在用药范围,因此河科大第一附属医院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未给特门病人开具此类药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在今后特殊疾病门诊政策调整完善中征求相关专家意见,根据专家建议,适时将疗效确切的药品纳入特门用药范围。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