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2014年底交房,一直未领钥匙,2019年国庆期间准备领钥匙,装修!存在争议的是以前装修入住的房子,按照70%物业费收取,现在物业以洛阳市出台规定,要求全额交付!请问规定是什么?制定规定的出发是什么?房屋连钥匙都没有领!物业服务了什么?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10-08 10:28:11
网友你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价格不再经由物价部门审批。据此,空置房优惠条款已取消,空置房收费按照物业公司公示价格执行。另外,房屋是否空置,物业同样要提供服务,因此应当交纳物业费。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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