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9-22 15:43:50
网友:
您好!接群众诉求后,县房管局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经调查:开具无房证明原来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现需要到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孟津便民中心,需提交证件:1、已婚夫妻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原件;3、单身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手续齐全现场即可办理。因行政服务中心9月24日--26日整体搬迁,现业务暂无法办理。咨询电话0379--6793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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