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在近几年棚改过程中先后开发了马步、上店、师庄三个社区,后村民全体搬迁回去。师庄社区村民搬迁回来后,有洛阳市雅居物业进行管理。来时和村大队签订合同是说的不收小区村民物业费(小区所有门面房免费出让给物业公司抵扣物业费用)小区大队和物业签定的合同至今没有公开。现如今小区物业私自占用所属全体村民公共停车位并且强行收取小区停车位管理费用。不给钱不让进村民无法回家在此过程中小区物业没有做过任何公开形式的通知,也没和小区村民有过任何谈判和沟通。对小区物业收取回迁房停车费用感到质疑,同时小区停车位多数位于人防工程地下中,人防工程是否验收,验收是否合格请有关单位进行回复。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9-19 09:08:21
网友:
您好!在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朝阳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调查,洛阳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与朝阳镇师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了“师庄安置区物业委托服务合同”,且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正式接管“师庄社区”并开始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将准备投入使用地下停车场的通知已在小区内各单元进行张贴告知全体业主,车位服务费收费标准将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师庄安置区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第九条第二款“50元/个/月”进行收取,收取的车位服务费用主要用于服务人员工资、照明电费等日常开销,所收取的费用并不是车位租金。师庄社区人防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已于2019年7月30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部验收且备案完毕,2019年8月27日与雅居物业公司完成师庄社区人防工程接管验收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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