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的领导好!
我们是洛阳的中油一建洛阳项目经理部的员工,人就在我们洛阳本地干活,地点是中油一建洛阳项目经理部,我们也是隶属中油一建第二工程处的员工,我们拨打了国家劳动部的投诉电话咨询,告知我们向洛阳劳动局投诉!
在此,麻烦洛阳劳动部门帮助一下我们低层劳动者,今天是中秋节,本来是合家团聚的家好月圆的日子,然而中油一建洛阳项目部不给我们放假强制我们加班,说实话平常天天让我们加班也就算了不说啥了,平常我们已经没有礼拜六礼拜天的休息日了,一个月上班30天,每天十几个小时,我们都忍了,谁让我们没本事得养家糊口挣口饭吃了,再苦再累再受压榨我们忍了!!!
但是,今天是中秋节,也是举国团聚的日子,你好歹给我们放一天假也好吧,我们好歹也是在这个企业干了这么多年的员工,我们签的也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可是为什么要把我们当成奴隶呢?不把我们当成人看待呢?连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都不让我们休息一天呢??我们都是人啊我们都是血肉之躯,我们也有家有老婆孩子,为什么不能让我们团聚一天呢???
在此,麻烦咱们洛阳市劳动局可以查一下这种无法无天,无视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无良企业,置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于不顾的无良企业,帮帮我们低层的劳动者,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9-23 18:24:28
您好: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企业的内部管理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如果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支付不到位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市劳动监察大队维权电话:65221615.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