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八日下午5.30分左右我驾驶车辆返回洛阳,在高速路口被查身份证,因车上有未足月婴儿我提议在车上报身份证。协警不同意,非要让我和媳妇一起下车去旁边报身份证号码查询。我下车后说你们洛宁县警察为民服务态度不好。就开始一群人围着我。说我为什么不拿身份证出门。我说我在洛阳市范围之内没带。就开始一群协警围着我这个一句那个一句的一起说我闹事。期间三个协警打开我后备箱检查。没有问题就指着我车上带的一点电线问我带电线干什么?我说干活剩下的。一个交警就问我车上带没带灭火器。明显找茬开始了。我说没带。就对我开了二百块钱罚单。也没给我讲解我犯了那条那款规定。也没有任何解释。就让我签字。我期间拿出手机录像。还有警察喊不要录像。你别找事啊。威胁我得语言。就因为我讲了一句你们洛宁县警察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的?就开始故意找我茬。前面好几辆别都没有查后备箱。单单查我?再说我查了交规。没有强制私家车携带灭火器的规定吧。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9-09-25 16:51:40
关于“洛宁县交警在高速路口故意刁难驾驶人”回复如下:
配合公安机关盘查、检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对违法处理有异议,可以向洛宁县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洛宁县公安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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