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和朋友一起到洛阳市仲裁委申请力合公司违约交房一事,2018年10月份提出仲裁,交了将近6000元的仲裁费。在我们的催促下,仲裁委到2018年12月26号开庭。按照洛阳市的仲裁办法应该在四个月内做出仲裁,也就是说三月底应该出仲裁结果。可是到九月份依然没有结果,也没有工作人员告知我延期的原因。四月以后我多次打电话询问办理进度,工作人员先是给我说仲裁员比较忙,他催促一下,到了后来就说快了,再等一个星期。就这么一次次的等到了八月份。实在是等不及了我和朋友8月28日就上门找到仲裁委讨要说法,一个姓王的女同志接待了我们,对于我们的的询问,她不谈拖延的责任,反而说延迟仲裁是为了我们的利益,又说案情复杂等等。我就搞不明白了,不能按时效仲裁,导致我们迟迟没有办法收房,怎么就还是为我们好?即便有特殊原因导致延迟你也要通知当事人啊!随后又问我们同不同意私下调解?这都快一年了,你现在问我同不同意调解?早干什么去了?再说在仲裁的时候我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你们办案不看案卷吗?当我们提出拖延仲裁需要给我们一个书面的说法时,她说仲裁庭独立办案,她们管不着。我要的是你们不按时间办结的说法,又没有让你们去干涉仲裁员仲裁结果,怎么这个责任都不敢承担?希望司法局的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升斗小民打官司不容易,让我们能够真正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公平公正和办事效率。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9-09-05 16:25:25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安排仲裁办进行了核实调查。因该案案情复杂,仲裁庭已按规定办理延期审理手续,近期仲裁庭将依法独立作出仲裁裁决。
感谢您对洛阳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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