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12月份依据洛阳市落户政策,讲我户口落户到洛阳市洛龙区英才社区,户口性质为集体户口,现在申请洛阳市公租房,按照房管局规定,社区集体户口正常申请,需要身份证地址社区盖章,但是社区以不了解社区集体户口、落户没有经过社区同意不予承认为由,拒绝盖章,经咨询洛阳市户籍管理中心63133582 社区集体户口落户不需要社区同意,派出所指定落户的,现在洛阳房价如此之高,作为一个新洛阳人,为啥办个事如此之难,我申请落户要按照政策法规落户的,不能让我落户后又告诉我这个户口是个空头户口吧,办什么事情都办不成。人民政府要着实为老百姓办好事 办实事,不能只有口号而没有行动。现请求洛阳网帮我反映并协调一下社区,在此先表示感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08-28 09:07:05
网友您好:
经了解,您在社办理过程中提交的相关材料缺少户口本,身份证上的地址经核实后为社区集体户;提供的户籍证明为古城派出所6月份出具,注明仅限用于户籍转移的户籍证明。因材料不合格未通过审核。建议将材料补齐后到社区进行办理。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古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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