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咨询领导关于洛钢老旧生活区棚户区改造事宜,领导回复正在进行洛钢厂区土地性质变更,待商改住申请通过,就可以在原厂区进行棚改房改造,请问领导,2019年已经过去三分之二,土地性质变更申请是否已经批准?进行到哪一步了?请领导有空回复下。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9-08-26 09:44:01
国宏集团回复如下:(一)关于土地性质问题。原洛钢集团2003年11月因资不抵债依法宣告破产,2012年12月破产终结。破产以后,洛钢厂区土地属政府收储用地,洛钢资产公司只负责看护。(二)关于棚户区改造问题。目前,原洛钢集团仍有部分职工居住在建于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房屋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居民要求进行棚改的想法比较强烈。
作为国宏集团三级公司的洛阳洛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洛钢集团破产留守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应生活区居民要求,于2013年7月成立了洛钢棚改领导小组,把洛钢老旧房纳入国家推行的棚改计划并联系开发商签订棚改意向书,开展棚改前期各项工作。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2015年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了洛钢一期棚改计划,涉及1100多户居民,准备拟在原地改造,由于地处关林庙周边,建筑物限高12米,未通过审批。二是2016年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在洛钢厂区破产地块解决棚改用地问题,由于政府规划是商业用地,未得到审批。三是2017年向政府有关部门继续申报洛钢厂区商业改住宅用地,至今没有得到批复。
处理意见:一是洛钢厂区土地性质是否变更的问题。洛钢厂区土地属政府收储用地,洛钢资产公司只负责看护,土地性质是否变更由市政府决定,目前,我们未接到有关变更土地性质的通知。二是棚户区改造何时开始的问题。经咨询,洛龙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答复是2019年洛钢棚改土地问题已纳入计划;大新区管委会的答复是洛钢厂区土地“商改住”已向市、省两级政府递交了申请报告。目前,土地性质变更正在等待上级批复,待土地性质变更后,棚改房改造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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