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阳起重机厂破产重整,厂区一万平方左右的土地由国有划拨用地改为工业用地,家属区不列为破产范围,可是现在的起重机厂法人高某某非法占有起重机厂家属院3号楼一层、二号楼一层、九号楼一层、一号楼整栋及起重机厂大量不列为破产范围的资产占有出租获取巨額利润,作为替国家管理资产的国有部门的领导有何感想?敢于挑战这些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吗?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9-08-20 15:40:30
尊敬的网友:您反映的起重机厂为洛玻集团下属企业,洛玻集团属于央企,不在我委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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