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于2018年年初办理了暂住证,给了我一张暂住证的回执,回执上只清楚的写明回执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址,以及提醒:如需办理居住证请于2018年某月某日以后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当时还口头告诉我半年以后可以来换居住证,回执或者口头都并没有说提醒日期到期后两周内必须来办,否则过期。我现在按照回执单上得提醒半年以后来换居住证告诉我过期,说系统默认了。那当时为什么不告知?回执单为什么不多打一行字提醒?办事人员只有一句我没办法,就要老百姓买单么?老百姓有需要事情办不成,那居住证办理部门也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回执单也不告知,请问,这样的问题需要老百姓来承担么?
回执 回执单 暂住证 办理 提醒 来换 告知 老百姓 口头 来办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8-22 19:00:44
网友您好:请您详细反映是向哪个派出所申请的暂住证,方便我们调查核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好评数0
差评数0
lyd_14393oFj 2019-08-22 21:28:59
乐业路上重庆路派出所警务处
顶+1 踩+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