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教育丑闻之一:餐厅经营如此招投标?
宋局长送走了,伊滨魏局长为何稳坐??请市监察委领导驻足!!
重点解读:
1,伊滨区佃庄一中学生每学期实缴1800元,学生在校上半年用餐实际天数92天左右,日均餐饮标准19元左右,但校方与餐饮承包方以日均13元标准结算!!————也就是说,学生每天上缴近20元,一日三餐吃进自己嘴里的仅有10元钱!!
2,全校学生每学期上缴126万餐费,承包商实际掌控84万元,还要交纳各项苛捐杂税变相克扣!(每年学生餐费250多万!)
3,学校校长王某某违反上级规定,带领全体教职员工等80人不缴一分钱,天天免费在学生餐厅用餐!!
4,承包商不成文规矩:每月向校方上缴承包费万元左右……
5,其他杂支略去………餐厅还要赢利!孩子还要吃好!校长还要生存!家长还要起早贪黑!!
6,餐厅承包商还要生存、赢利,迫不得已只得降低餐饮成本投入。即便如此,王校长还嫌不够,就利用暑假时间进行招投标,通过看似公平实则暗黑的方式让自己的人选中标!!
图片实锤,文字照录:(图片无发上传)
————
《佃庄中学学生食堂对外招标需知》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便于竞标公司公正公平的参与竞标,现把学校的一些情况告知大家:
1、学校现有寄宿生700人左右;教师70余人:宿管6人,门卫2人;
2、伙食费用按每月实际吃饭的天数计算,伙食标准为每生每天13元.实行包餐制,要保证伙食多样化,多样加餐,保证师生吃饱吃好;
3、教师、宿管、门卫平时和学生一样在食堂吃饭,伙食和学生一样,【吃饭免费】,由中标公司提供。
4、中标公司要负责宿管每月的工资,随物价水平确定;
5.伙房聘用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中标公司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6、伙房厨具、学生餐具由伙房统一提供,厨房、餐厅卫生由经营公司保障,每天打扫;
7、学校成立伙委会,每月两次对伙食供应进行民意测评,测评结果分好、中、差三等,连续两次差评时,学校有权立即终止食营经营合同,中标公司将失去经营资格;
8、本招标需知解释权归伊滨区佃庄镇第一初级中学所有,
洛阳伊滨区佃庄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9年7月20日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9-08-02 14:58:11
经初步调查,该校是一所农村初中,为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学校应辖区干群要求实行寄宿,学生寄宿费标准参照周边寄宿制学校代收费用标准、综合辖区群众经济水平,确定为1800元/生*期,费用标准不高于周边同类学校收费标准。
学校代收的学生寄宿费开支范围为:寄宿学生包餐费用,寄宿部管理费用,寄宿学生活动开支等;以上开支情况,定期组织公示,并经餐厅承包方签字同意后开支。
根据工作需要,该校学生餐厅于7月27日重新招标,区、镇教育部门及公众媒体全程监督,评委从学生家长、教师、人大代表中现场随机抽取,经过资格审查、经营演讲、实地调查环节,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整个过程科学规范、阳光透明。
关于学校教职工在学生餐厅就餐存在的问题,区教育部门已对学校进行了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予以坚决纠正。
对于网友反映的其他问题,区镇相关部门正在按照程序组织调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