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聚美人力资源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将未满16岁的劳动者提供给用人单位,还收取所谓的会员费。会员费为一年200元并称在一年内可以提供劳动者想做的工作,但是我在后两个月里并没有找到适合的工作,在后两个月里提供给我的工作大部分年龄都要18岁,再一个工作一发布出来只要两三个人。7月17号我向洛阳聚美人力资源客服提出,客服却说应聘人多,岗位较少。没有给我解决方案,7月29日我去洛阳聚美人力资源公司要求退还200元会员费,争吵无果后。我选择报警,警察协商以后洛阳聚美人力资源公司退换我60元,我现在要求洛阳聚美人力资源公司退换我全部会员费。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30 1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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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施行属地管理,该案件管辖权在涧西区人社局,请向涧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维权电话:6481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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