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9-07-23 16:21:26
国宏集团答复如下:接到诉求后,国宏集团下属苑泰地产已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垃圾进行了清理。经落实,造成垃圾未及时清理的原因主要是小区居民拒绝缴纳物业费引起。国泰小区原属于社区和洛阳建筑段劳动服务公司共同管理,2019年1月起,按照“三供一业”政策移交后,为保障小区平稳过渡,小区垃圾清运仍由劳动服务公司管理,清运费用由苑泰公司承担(该费用已全部支付给垃圾清运公司)。2019年3月底,为实现小区规范管理,社区和苑泰公司共同引进洛阳福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诺物业”)对本小区进驻管理,并配备了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福诺物业进驻后,先对小区进行了整体提升,为保障小区持续管理,福诺物业于4月27日张贴公告开始收取物业费及苑泰公司前三个月所垫付的垃圾费,但由于移交前本小区每月仅收15元垃圾清运费,小区居民对交物业费较为抵触,直至6月中旬,尚未有一户居民缴费。福诺物业将此情况向国泰小区所属社区进行了报告,社区为此到小区进行协调,但效果仍不理想。福诺物业在垫资近四个月后,经多方努力无果的情况下,深感经营压力巨大,被迫于7月中上旬暂停本小区垃圾清运。下一步,苑泰公司将会同社区、福诺物业一起继续到小区内与居民进行沟通,争取逐步改变居民旧观念,树立物业管理是有偿服务、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义务的新观念。与社区一起促成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下,在全体业主的配合监督下,早日解决包括垃圾清运在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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