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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区三院不报销合作医疗

    家里人打工从北京回来,下车突发疾病不会走路说话,由于犯病次数多,家里人就考虑病情严重来到新区三院住院,当时来住院前,问医生需要转正证明,医生说不需要,因为你是突发疾病,当时家里听到医生说的,就没考虑这么多,就住院了,谁知星期一办新农合,医院里说必须要县里面的转正证明,俺给下面医生说俺是突发疾病来急诊科住院看能不能用新农合报销不,人家说不用,因为新农合政策规定必须孟津县的人必须有转正证明才能报销。我想问新农合钱一毛没少交,交的一年比一年多,现在涨到250多,为啥就规定孟津人必须要转正证明呢,别的地方不规定,就规定孟津县,这啥规定,孟津人交的比其他县多,为啥就规定孟津人,人要在洛阳犯病要死了,还得回县城住院,人要在县城治不了,在送到洛阳,这不是拿生命开玩笑,难道老百姓的命在你们眼里就那么不值钱,我希望政府能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

    网友522659 2019-07-08 评论3 浏览7329 编号 20190708102202816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19-07-09 22:07:50

网友:
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孟津县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按照孟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孟津县推进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和深化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试行)》(孟卫[2018]214号)和孟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试行)的通知》(孟卫[2018]215号)文件规定,孟津县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要求孟津患者转往孟津县以外住院治疗的,须持县级医院(孟津县人民院、孟津县中医院、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具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证明》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为保障重症患者及时就医,孟津县同时规定:急危重症患者、急性重大传染病、特殊群体患者(65岁及以上老人、6岁及以下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因某一种疾病须间隔多次住院治疗的患者、长期居住地与医保统筹地区分离患者等)、孕产妇、精神类疾病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患者等特殊情况均作为特殊群体患者。特殊群体患者就医不必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就诊。
    根据您的描述,您家人急诊住院不需要开转诊证明,可以直接报销农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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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孟津的医院害怕把钱花出去 所以不给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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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偃师也是要的

    +1 +1 回复

  • 应该没有这复杂吧,这不是难为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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