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要委托给爱人办理买房事宜,仅委托公证这一个环节,房产中介要1500,说是掏了这个钱不用我们预约可直接公证,这意思不就是除了公证费和工本费所需的二三百块钱外,其他的钱都拿来走“快速通道”了。
公证处要是这么挣钱,一个月几十万灰色收入???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9-06-28 10:37:22
网友:
您好!
接到您的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6月24日洛龙公证处受理诉求人房产委托公证,通过谈话和查阅卷宗证实洛龙公证处共计收取公证费360元并出具正式发票,办证程序及收费均符合规定。
诉求人向中介公司所交1500元系中介代理服务费,房屋中介公司收取的代理服务费已向投诉人开具收据,与公证处没有关系。
诉求人(公证委托人)及受托人均表示:其反映的公证员有“灰色收入”问题纯属猜测,系误解,对投诉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
洛阳市司法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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