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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孟津新苑综住楼二手房为何不能交易

    本人于3年前购置一套大产权新苑综住楼二手房,地址在孟津县永平路与桂花大道交叉口,烟草局西,现需交易得知因土地分割等问题不能进行,咨询相关部门说要联系开发商解决,联系开发商又说是政策问题他们解决不了,请问这种问题到底应该怎么解决,望关注民生解决实际问题

    网友556233 2019-06-13 评论2 浏览1405 编号 20190613222400665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6-14 11:48:40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暂无新苑综住楼的相关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的规定,前期需由该小区开发商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申请、小区现状宗地图、分割楼栋外框图等资料到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提出土地分割申请,办理落宗手续后,小区业主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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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令人失望的回复,买的时候可以交易,买完就不行了,政府部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呢,都是这么敷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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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暂无新苑综住楼的相关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的规定,前期需由该小区开发商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申请、小区现状宗地图、分割楼栋外框图等资料到我局一楼大厅提出土地分割申请,办理落宗手续后,小区业主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局的关心和支持,孟津县自然局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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