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6-13 15:31:23
接到诉求人对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投诉人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持胃镜检查报告到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就诊,经诊断后,当班医生赵*琴给开具了处方,建议其购买兰索拉唑与雷尼替丁等药物口服治疗,并未指定具体药店。患者随后先去医院药房买药,因处方开的不规范药房不给发药,患者随后到院内一楼便民药房购药,在购药后,想起家中还有没用完的兰索拉唑片,就返回药房,要求退药,便民药房工作人员以药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故患者非常生气,遂进行投诉。
后经门诊部调查了解,兰索拉唑片在该便民药房与本院门诊药房价格均为33元/盒。
经医院工作人员与患者电话沟通、解释,患者表示理解、接受,退药一事医院表示将给予协调解决,随后诉求人未再表示其他意见。
在此投诉中,当事医生赵*琴存在开具处方不规范的问题,并给患者购药造成了不便,针对此问题,医院表示将严格执行市卫健委要求。进一步进行规范,
6月17日上午,市卫健委纠风办工作人员向投诉人电话征求意见,本人无异议。
市卫健委纠风办要求河科大一附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医师诊疗和处方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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