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06-12 10:31:20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25条,主要针对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制定,其中明确日最高气温达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针对的是户外劳动等情况,未对学校停课作出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已制定《雾霾等恶劣天气洛阳市中小学生户外活动管理办法》,恶劣天气由各地各学校遵照执行,全市地域较广,气温差别大,降温措施条件不一,因此,各地各学校根据情况可自主决定是否停课调课。另外,在接到该诉求后,我局派工作人员在学生上下学期间现场随机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均表示学生室内上课没问题,可适当停止室外上课,但对停课均表示反对,因此,为遵守绝大多数家长意愿,个别学生因体质等原因可以请假休息,确保自身安全。对在校学生、学校将在教学室内场所采取积极降温措施,在红色预警天气停止室外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