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5-27 16:04:17
网友:
您好! 2019年5月27日,接网民诉求(2019)LYWHS1234号交办单后,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下: “市12369交办单2019-A2-3199号”的交办单后,及时转交县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县将具体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该单位全称为洛阳永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麻屯镇麻屯村,法定代表人韩某花,主要原材料钢材,主要产品铸造件,主要设备机加工设备、电炉2台等。主要工艺:原料—熔化-浇铸-成型-机加-喷漆-烘干-产品。铸造电炉安装有布袋除尘器。该单位铸造项目办理有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年加工主轴锁紧盘、锁紧栓等15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2月12日通过孟津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孟环审[2018]36号),并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机加工项目正在生产,铸造车间正在造型,电炉未使用,因峰谷电价,该单位铸造工艺一般夜间生产,在厂区外未闻到有明显气味,在铸造车间内闻到有异味。鉴于上述情况,县环保局委托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2019年5月1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非甲烷总烃最大值:1.83mg/m3,笨、甲苯、二甲苯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投诉人未留电话无法反馈调查情况。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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