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区人民医院(原洛钢医院),作为一个二级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采购过程中为什么不执行两票制。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5-14 10:58:10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在就您反映洛阳市新区人民医院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不执行“两票制”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9月19日,洛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洛医改办〔2017〕1号)对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的实施范围明确要求,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执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试行“两票制”;目前,医疗器械各级政府暂未明确要求执行“两票制”的文件。洛阳新区人民医院(原洛钢医院)为改制医院,其是否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拥有自主权。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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