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交房两年,一直没有供暖,物业一直没有解决,让业主自己去政府信访解决。
二、物业未在房管局备案接手小区,物业费用除了有缴纳费用金额,没有详细标准证明。
三、未缴纳物业费不给充值水电费。这个有具体规定吗?物业说你不叫物业费,我们停止给你们服务,这个是物业给我服务,还是物业管理业主?
四、电费与水费价格和电业局水务局的价格完全不一样,这个增加的金额合理吗,而且现在居民都有自己的用电账户,支付宝交付都可以了, 用多少交多少,这个多出的钱有部门监管吗?
五、物业在小区东侧私自建造一个小门,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这种问题,物业也没有解释文件。小区安全没有保障。
六、小区车位购买后,还有每个月30元车位管理费,这个费用合理吗,一年360元,这个钱是物业费不包含,还是额外收费,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9-05-14 10:25:0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反馈如下:该小区物业至今未办理备案手续,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