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5-09 16:01:23
网友您好: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规定:换发是指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因某种原因导致无效,或无法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或要求变更新生儿父母信息的。换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换发申请表;(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3)情况说明。
如果您需要换发出生证明,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市卫健委妇幼健康服务科,电话63322120.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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