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府店镇政府对面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经询问房子是属于府店供销社集体职工安置宿舍,不能买卖,很多人都买了,就在政府对面,难道政府不知道,还是也参与其中?这是不是属于欺诈,装修下来要二十多万,这可是我一家全部的积蓄,哪天房子拆了,我可什么都没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9-04-22 16:33:05
网友您好,偃师市府店供销社商住楼始建于2010年10月1日,于2012年3月30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楼系联合开发,甲方府店供销社提供地块,乙方负责投资建设,并办理相关手续。该楼建成后,二层以上归乙方所有,并负责出售。该宗土地系国有土地,为此,乙方在售房时,第一条已经写明,只办房产证,不办土地证。根据以上情况,本房不属于职工安置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