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这个是真的?价格真的降了?这个是说居民家庭用气价格?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04-10 11:07: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天然气价格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01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1.87元/立方米。
为落实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3元,具体为: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55元/立方米调整为2.5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现行的3.32元/立方米调整为3.28元/立方米。同步下调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切实将降税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
文件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于4月20日前调整管道天然气配气及销售价格。
最后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9年4月1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