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里有限电视卡丢失,我母亲22号上午10时左右到长兴街有线电视营业厅办理补办开通业务,在明确告知工作人员想开通我家的有限电视并告知其详细地址,工作人员居然把我母亲身份证地址有限电视开通。
我想请问:一,你们系统明显能显示我母亲身份证名下有限电视地址和想办理开通业务的地址不一样,为什么不告知?
二,明知道想办理我家有限电视业务得用我的身份证去办理,为什么不向我母亲告知?
三,办理结果根本不是客户所需,你们一不告知身份证不对不能办理二不解释办理所需资料,就这样欺瞒我母亲把她名下地址有限电视业务开通?
四:办理有限电视开通费用交的288元连发票也不给开?你们的职业道德何在,为客户服务的精神何在。受理单号:1826036
回复部门:有线电视网络 2019-03-27 11:16:52
这位网友您好,我公司会及时了解情况,给相关营业厅负责人沟通,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