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03-27 15: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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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第五十一中学2018年3月被洛阳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洛阳市文明单位,自2018年元月起享受市级文明单位待遇。
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是提升学校文明水平的有利措施。鉴于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教职工响应文明办号召积极献血;在文明创建志愿活动、休息日文明助交通、敬老助老、文明宣讲、休息日节假日清洁家园打扫分包社区卫生、冒严寒清理社区小广告;创建资料整理,有许多老师休息日节假日还在单位认真工作……等等。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各组处及每个教职工对文明单位创建的实际贡献是不同的。为了既能使全体教职工共享(额度11/12)文明创建成果,又能激励先进树榜样,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人翁作用,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整体质量提升。学校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前,就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把人均50元/月/人(额度1/12)做为再分配,用做对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及贡献实际情况予以考核奖励”,当时全体教职工无异议。2018年文明奖按此发放,再分配部分根据每人2018年参与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情况,进行核算中,近日将发放到位。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征求教职工意见,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并提交教代会充分讨论,为2019年及今后的创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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