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宝骏730汽车一辆,车牌是豫C2291Q.从未发生过任何交通事故。
3月12号晚上九点左右下班回家,车放在华山路魏紫路西南角五十米路南停放,13号早上七点半上班时发现车不见了,打110报警,又打金谷支队确定没拖过车,叫我去附近停车场找找看。经过我亲戚朋友俩天多打听,寻找,查看沿途监控,发现车是被拖离。
后有沿途寻找,发现是被洛阳交警三大队一中队拖走,后去一中队问情况,他们说案情复杂,肇事逃逸,其他不便说,还叫去派出所按车辆丢失报警,我又问,车辆被拖走,也不通知车主,他们说我们没有义务通知车主。后又去派出所,派出所说交警拖走,无法立案,叫我明天星期一,还去一中队问事情原因,不行还打110。我就是普通上班的工人,已折腾的多天无法上班了,该怎么办?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3-21 1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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