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文物局是要流转二里头村大路南菜地,刚开始说是流转现在老百姓不同意流转了变成强制占地!问天理何在,依法治国何在?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9-03-15 09:43:15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事项共涉及二里头村第二、三、六、七等四个村民组,位于二里头遗址重点保护区,土地性质为文物保护用地。偃师市文物局按照国家、省文物系统批复的二里头遗址保护相关项目施工方案,开展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建设,目前,市文物局已对用地范围内附属物及用地面积进行了清点和丈量,待手续完善后将对区域内附属物根据标准进行配赔偿并签订用地协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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