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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扣押本院所有职工的证件

    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孟津县公疗医院)扣押本院所有职工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不给劳动者本人保存!!!!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等。

    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

    请各位尊重劳动合同法!!!!

    LCK007 2019-03-13 评论2 浏览7096 编号 20190313125159602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9-03-14 11:31:31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县第二人民医院扣押本院所有职工证件问题,经县卫健委认真调查及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专业技术类证件问题。因为医疗机构的行业特殊性,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更好的服务职工考试、职级晋升、执业资格审查等业务需求,将医院职工的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资格证等专业技术类证件暂存于医院统一保管。在此期间,在职职工通过正常手续流程即可随时完成证件的交接使用;离职职工按规定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后,院方也会及时将职工个人证件交付于本人,不存在无故扣押职工证件问题。 
              2、关于学历类证件问题。因考试、聘任、继续教育、资格审查等业务需求,县第二人民医院统一收取的在职员工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类证件,目前,上级部门已经审查完毕,证件均已退还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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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存在无故扣押”的意思是存在有故扣押,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意思是不管有故无故都不能扣押,另外此事应由劳动行政部门回复,不是卫生行政部门。

    1+1 +1 回复

  • 网友:     你好!关于您反映的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扣押本院所有职工证件问题,经孟津县卫健委认真调查及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专业技术类证件问题。因为医疗机构的行业特殊性,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更好的服务职工考试、职级晋升、执业资格审查等业务需求,将医院职工的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资格证等专业技术类证件暂存于医院统一保管。在此期间,在职职工通过正常手续流程即可随时完成证件的交接使用;离职职工按规定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后,院方也会及时将职工个人证件交付于本人,不存在无故扣押职工证件问题。 2、关于学历类证件问题。因考试、聘任、继续教育、资格审查等业务需求,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统一收取的在职员工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类证件,目前,上级部门已经审查完毕,证件均已退还职工本人。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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