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03-13 09:02:51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职工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租房及商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可持相关凭证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支付商品房房租提取所需材料:1、 审批部门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打印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证明;2、 提取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3、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4、提取申请人本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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