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单位了解,该地块为洛阳亿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用地,于2011年办理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沿道北五路建筑为该企业所建。
河南洛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您好。如上所言,既然是该机械制造公司工厂地块是工业用地,想必其对应的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没有改变土地性质用于商品房开发,那么私建商品楼是否合法?! 该公司私自建设、开发、出租门面房,并事实上变更工业用地土地性质,用于商业开发,对外出租营业,导致附近安全隐患严重、人员混杂、私搭自建没有任何规划、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出行。
请贵委核实该公司的土地性质?其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04-03 16:45: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因网帖中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园区现已指定专人调查落实,推进办理。我单位将根据工作推动情况及时与网友沟通协商。
河南洛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