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家于2月1日购买北部湾航空GX8994洛阳至珠海机票旅行,到机场领登机牌时,因5岁小孙子有护照无身份证而被告知要到机场派处所开证明,找到值班民警并出具孩子护照后,他们一口回绝,说不认护照,非让回家拿户口本,这时间怎么能来得急。我们说护照也是你们公安局签发的,为什么不能证明孩子身份,但他们说就是这规定,交涉很长时间他们也无动于衷,孩子听说上不了飞机,急得哇哇大哭,他们才说,给你开了算了,但开好证明后已停止登机了,造成母子2人机票作废。
民航安全法在这方面有明文规定,儿童无身证护照应该能证明身份,为什么要刁难旅客?既然你的按自已规定坚持原则 ,为什么孩子哭了又给开了。
我的要求有关部门道谦并赔偿经济损失。
回复部门:洛阳民航 2019-02-22 17:40:1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机场的信任,对您的经济损失表示遗憾和抱歉,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了解,经调取2月1日监控、联系值班民警和当事旅客(5岁孩子母亲),中间存在理解偏差还请您理解。
1.旅客乘机办理登机牌,需出示订购机票时登记的身份证明(您在购票时登记的是孩子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办理手续时出具的是孩子的护照,属于证件不符);
2.孩子母亲到机场公安值班室找值班民警要求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并出具了孩子的护照,值班民警根据孩子持有有效证件(护照)的情况下,建议可以联系购票航空公司更改购票证件,或者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孩子的母亲随即选择了拨打航空公司订票处电话并自行离开;
3.半小时后(调取监控显示此时母子乘坐的航班已经停止办理手续)当孩子母亲再次到机场公安值班室,表示没能更改成购票证件,要求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值班民警按规定要求她提供相应证明并立即给予了办理(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考虑,除提供能够证明未成年人身份的其他证件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共同乘机人与未成年人关系的证明,如户口本户主页与未成年人页的复印件等)。期间,孩子哭着说赶不上飞机了,值班民警安抚孩子同时办理证件,没有故意拖延和因为孩子哭才办理的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洛阳机场的信任和理解,并提醒您和广大旅客在出行前做好出行准备,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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