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9-02-19 11:42:02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实,2019年2月14日,嵩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陆车路与洛栾快速路交叉口执行恶劣天气下交通巡逻管控任务时,发现常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黄庄乡方向朝快速路方向驶来,交通警察发现该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后就打手势叫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当场指出该驾驶人有不系安全带和在无信号路口不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这两种违法行为,驾驶人当时对执法过程没有异议,交通警察执法时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再加上恶劣天气当时只对其在无信号路口不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这一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记3分罚款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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