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8年8月份办理离职手续,属于正常离职,听说伊川滨河高中补发了2017-2018学年的期末教学质量奖,为什么没有给我们补发,既然是上学年的期末质量奖,我们上学年是在滨河高中工作的,期末质量奖也应该补发给我们,请相关部门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19-02-11 08:58:35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调查核实,学校期末质量奖金的发放经由县财政局审核名单拨付,发放时间统一为每年的年末,发放对象为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教师。2018年8、9月辞职教师在发放时间内已不在学校名册,无法经过财政局审核,因此无法给予发放奖金。 伊川县教体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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