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02-11 09:34:38
网友您好:
经向万安山公司了解 :首先,原设计路线需直线纵向架桥穿越两处大型冲沟,不符合桥梁设计经济原则(桥梁等构筑物应从最窄位置垂直跨越沟渠等障碍);其次,万安山区域属城市规划区外,应根据地形设计路线,不同于市政道路,若按原设计直线修建至东一干渠,需进行大量拆迁,对沿线村民生活影响过大。最后,原规划万湖路规划并未通过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审批,不存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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