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是机动车常态化限行的一年,停车需求大大增加。而路边画出的不少本该属于公共资源的免费停车位,却变成了收费停车位。
拿九都路南昌路至太原路区间为例,这些位于慢车道的路边简易停车位,没有停车场标配的计费系统和监控设施,本应属于免费的公共资源,方便百姓,可现在却要收费。而且很多车位还可以采取包月收费,用隔离桩隔开,这种把公共资源长期用作个人使用的做法是否合理?
而且现在每年限行的时间长了,停车的时间长了,而这本属于公共免费资源的停车位,现在却要缴费,大家的车船税又没少缴,这太不合理也不人性化了。别让这样不合理的收费,影响了洛阳的高速发展,降低了旅游城市的档次,也为了方便民生和人性化,建议相关部门考虑,取消这类本属于免费公共资源的路边停车位收费,还福利于民。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9-01-28 17:05:35
网友您好:
根据部门职责我委负责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点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停车场点的设置、施划以及收费人员管理由停车管理部门负责,同时,您反映的问题我委也会积极向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建议。
洛阳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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