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9-01-25 09:24:23
经查,该养猪场位于洛孟路老城区邙山镇井沟村五、六组之间。据投诉人“反映该养猪场产生的粪便污水暂存于猪场院内的储存池内,但是粪便储存池距离村民饮用蓄水池、管道较近,不时有粪便遗漏气味较大。”经了解,该猪场目前已不在从事养猪经营,猪舍内无生猪存在,但是在猪场院内仍有粪便储存池,与井沟村委负责人了解,村委已经将村民饮用水管道进行了更换,随后抓紧时间对养猪场遗留的粪便污水进行处理。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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