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新区妇幼这种公立的医院也可以开商业性质的超市吗?这种以医院里的职工的个人名义取得营业执照来经营的,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最终的经济利益的流向是哪儿?住院部一楼有个,门诊楼一楼有一个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01-23 15:05:52
网友您好:
接到您对洛阳市妇儿中心的投诉后,我委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4年6月1日洛阳市妇儿中心从老院区整体搬迁至新址医院正式运营,当时医院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便民超市,为了方便患者,给患者提供更好服务,医院决定在门诊和住院部各开设一个便民超市。当时医院属于改制单位,经咨询工商部门以个体形式办理了经营许可证。超市的工作人员和经营收入均由医院统一管理,经营利润上缴医院财务。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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