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大人您好!我的需求意见是:
外来人员在社区买房,需交停车费600(年)元,内部职工交费60(年)元,门禁卡收取50元(不给开据任何票据),并且还不给规划停车位,这样的收费合理吗?有什么依据吗?
都是子民,还有不平等的对待吗?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9-01-18 16:29:06
尊敬的网友: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转交国宏集团,国宏集团答复如下:原洛钢属于破产企业,其生活区至今没有移交社会
管理,现由洛钢资产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因原洛钢职工大部分失业,为保障其基本生活稳定,对原洛钢内部职工实行多项补贴政策。
原洛钢生活区大部分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当初没有规划停车位。为满足居民停车需要,洛钢资产管理公司于2016年10月投资改造、清理、硬化楼前绿化带,充当临时停车位,对原洛钢内部职工每月收取5元车辆服务费,全年60元,这是洛钢资产管理公司给予原洛钢职工的补贴待遇;外来租房户和购房户不享受这种补贴政策,每月收取50元,全年600元车辆服务费。收取的车辆服务费用由洛钢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票据,不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关于车辆蓝牙识别卡费用问题。该费用由安装蓝牙系统商家向用户收取,每卡40元,一次性卖给使用者。由使用者本人自愿购买,洛钢资产管理公司不负责收取此项费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