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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老城中原新城安置房项目夜间施工扰民

    老城区滨河南路以北50米,新街桥以西10米,市场南路以南50米,中原新城安置房项目,让人非常诧异和恼火,每次都是大白天工地安安静静无施工,一到晚上九点之后就热火朝天忙忙碌碌汽车拉土声,挖掘机轰鸣声,声声入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多次拨打110和环保局12369进行投诉无果。百姓问政栏目中也现场反应过,一位女局长尽然对此事不知情。可是今日我本人在21:41分向你们110和12369进行投诉,直到现在23:40分两个小时中无任何部门抵达现场。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本人电话录音为证。并且只要接到我说中原新城安置房项目施工情况立马挂断。标语写的绘声绘色一大串,可究竟做实事,为百姓服务的父母官在哪里。

    lyd_14P4118Re 2018-12-23 评论1 浏览2589 编号 20181223235005403 [生态环境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8-12-24 14:55:36

网友:
您好,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机动车发出的噪声污染,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建筑工地产生的噪声污染由市环境噪声管理所负责受理。
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办〔2011〕34号)第24页规定:严格审批建筑垃圾、土方清运,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降低建筑垃圾、土方夜间清运时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立夜间建筑垃圾、土方清运施工公示制度,做好居民解释、稳定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我局建议投诉人向相关责任部门投诉。
关于拉土车噪声污染,若噪声产生于道路,我局建议投诉人向交警部门反映;若噪声产生于拉土场所,我局建议投诉人向住建委反映。

建筑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即施工场地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散流运输车辆100%密封、洒水降尘制度100%落实、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控设施100%安装。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委。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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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事儿没人能管,工地都办有施工证,人家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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