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8-12-24 10:51:45
网友您好,目前实行免费办理婚姻登记制度,您可于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偃师市商都东路109号偃师市民政局一楼大厅办理婚姻登记。
一、结婚登记申请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相关规定的证件。
二、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①当事人双方的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证件);②身份证和户口薄内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相符;③如无正式身份证必须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代替;④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