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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私自出租小区公共车位,不让小区业主停车,难道物业公司就没人管理,随便出售,随便欺负小区业主。不为业主办实事。
小区业主 小区 新安县 物业 办实事 车位 爱丁堡 东区 物业公司 欺负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8-12-14 14:54: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反馈如下:小区停车位是由开发商移交给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物业公司按照开发商移交停车位统一管理,不存在出售出租问题。物业公司按照自身的职责和权限,依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保证,不存在不办实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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